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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乐官方网站家装建筑垃圾随意丢宝山城管来“敲门”……
米乐(M6)米乐(M6)近日,宝山区高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居民投诉,反映青石路公交站点附近有人偷倒垃圾,该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市容环境的整洁有序,同时对市民的出行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中队接诉后立即安排执法队员赶赴现场,发现往日干净整洁的公交站点旁堆放着多个编织袋,队员翻查后发现每个编织袋内装着拆除墙体产生的装修垃圾。
为弄清这些装修垃圾来源于何处,执法队员立即对装修垃圾进行翻找,但未能发现有效线索。随后,队员立即联系绿容部门清理堆放在此的建筑垃圾,并对周边商铺进行走访调查,未发现正在装修作业的痕迹,周边商铺的工作人员也表示没有注意到偷倒装修垃圾情况的发生,案件一时间陷入僵局。
为坚决打击偷倒装修垃圾此类恶劣违法行为,中队积极对接高境派出所调取电子监控设备录像。经对该区域周边进行视频资料核查,成功锁定涉事车辆,并确认当事车辆来自吉浦路615弄小区某楼栋内。
经执法队员查找,最终在小区的某楼栋内寻找到装修房屋。经勘查,屋内留有未清理的装修垃圾与偷倒地点的装修垃圾比对特征一致,且所拆除墙体不涉及承重结构。面对现场照片和电子监控视频等充分证据证明,当事人承认其在前几日的晚上实施擅自偷倒装修垃圾的违法行为,并承诺不再发生此类行为。最终,城管部门依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高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继续发挥作用,依托网格监控,提升治理成效,加强源头管控,提高巡查力度,严查重罚擅自处置和偷倒装修垃圾现象,努力营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装修垃圾应当由符合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负责收运,物业服务企业等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将装修垃圾交由其收运。禁止擅自倾倒、抛撒装修垃圾。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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